工作简讯
加强业务工作指导 促进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规范化
发布时间:2020-04-02
本次业务指导工作首先传达了德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、德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建设工程项目依法使用预拌混凝土、预拌砂浆情况归入验收档案资料的通知》(德建散〔2019〕37号)文件精神,其次就如何推进建设工程项目依法使用预拌混凝土、预拌砂浆情况归入验收档案资料中的重点、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指导。
会上,馆长邓昶同志明确提出,各县(市、区)城建档案馆(室)在办理“建设工程档案验收”时,应要求建设单位报送“德阳市预拌混凝土(砂浆)数字化监管平台”出具带二维码的《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质量信息登记回执》和《预拌混凝土质量汇总表》。对无法出具带二维码的《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质量信息登记回执》和《预拌混凝土质量汇总表》的建设工程项目,要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补齐相关资料,否则不予办理“建设工程档案验收”。
此次业务指导工作的开展,对坚持绿色发展,节约资源和能源,减少污染物排放,推动建设工程项目依法使用预拌混凝土、预拌砂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